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各景区管委会,局属各单位:
为全力保障元旦假日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平稳、有序,根据《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假日文化和旅游市场工作的通知》精神及相关要求,现就做好全市元旦假日文化和旅游市场工作安排如下。
一、压实安全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和检查巡查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要强化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按照“执行、督查、反馈、改进”闭环管理要求,将安全责任落实到预警提示、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各个环节。一是制定实施游客流量管控方案。要指导文旅场所、单位制定游客流量管控方案,完善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二是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要结合全省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全市文化和旅游领域冬春季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开展节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切实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和督促检查力度,精准整治、靶向施策,确保实现对账销号,整改清零,严防事故发生。三是强化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前谋划部署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督导辖区内文旅行业相关场所单位,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强化预案的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应对、处置水平。重点景区、场所应做好最大承载量公示工作,并对客流量进行动态研判,达到最大承载量80%时,应及时采取外围分流疏导措施。四是加强假日安全生产巡查。要充分发挥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力量,不间断的对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开展巡查,督促经营单位强化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五是强化安全生产知识宣传。要通过互联网、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以及电视、广播、提示牌、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开展安全防护、紧急避险、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提示、警示。
二、科学精准施策,优化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新十条优化措施,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娱乐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剧院等演出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七版)》《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2月版)》《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2月修订版)贯彻落实。
三、加强综合监管,维护文旅市场良好秩序
各县市区要加强文化和旅游假日市场综合监管,发挥信用监管和信息化监管效能,增强监管合力,严防各类舆情发生。积极联合公安等部门依法打击景区外欺诈游客行为发生;指导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对照标准,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落实《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全省旅行社和导游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的通知》精神,督促旅行社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及时准确报送团队情况;依法查处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网络表演、娱乐和上网、营业性演出等经营活动的监管,规范经营行为;依法查处提供含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文化产品、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行为;加大对博物馆、文物古建等消防设施、安全标识等重点环节检查,强化对考古工地、文保项目、景区改造等施工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处置违法违规线索,维护文旅市场良好秩序。
四、优化产品供给,突出文化特色和文明旅游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要优化产品供给,突出文化特色,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能力,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宣传优秀民间文化艺术;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力度,推动非遗保护传承利用发展。提升“智慧景区”服务水平,完善引导体系,优化设置游览线路,做好客流疏导和景区服务,不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游客满意度。要通过广播、电视、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和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引导游客践行“文明旅游”,培育理性消费、预约旅游的良好习惯,树立文明、健康、绿色旅游新风尚,持续推动渭南文旅市场平稳发展。
五、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做好假日市场工作
(一)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明确细化职责分工、措施办法,推动假日市场各项工作有序展开。
(二)加强应急值守,严格带班制度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重要岗位专人值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等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重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不报现象。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对假日期间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抽查,对值班人员缺岗误岗、重大事件迟报漏报、信息报送不及时的现象将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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