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开展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免费开放工作,对基层文化馆(站)、社区文化专干进行各类文化艺术业务的培训和指导;
(二)策划、组织全市各类群众性大型文化艺术活动及文化下基层、进村镇、进社区等工作;
(三)组织全市文学艺术、群众文化的创作与理论研究;
(四)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搜集、挖掘、整理、保护、管理、及开发利用工作。
二、内设机构
内设办公室、社会文化活动部、文化艺术人才培训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创作研究室、青少年活动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习馆、场馆综合运营部、宣传信息部、群众文化艺术培训学校10个机构
三、联系电话
0913-8135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