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和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单位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文旅非遗〔2022〕8号)要求,渭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启动了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经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市直有关单位遴选推荐,共上报了26名非遗传承人。按照省文旅厅推荐要求,对上报的26名非遗传承人经资格初审、专家评审、市非遗评审委员会审议等,拟确定我市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共 21人)名单见附件。
为了保证评审公平公正,现将拟推荐申报的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0日,自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2月26日结束。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实名方式向渭南市文化和旅游局非遗科反映(以邮戳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单位:渭南市文化和旅游局非遗科
联系电话:0913-2931915
通讯地址:渭南市临渭区车雷大街69号
邮编:714000
附件:渭南市关于推荐申报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渭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