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依据:《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
申报条件:饭店星级评定遵循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凡在陕西省内正式营业一年以上的旅游饭店,均可申请星级评定。
办理程序:
(一)一至三星级评定程序与时限
由各地区星评委按照相应职责和权限,参照以下四星级评定程序执行,现场评定检查工作应在24小时内完成。省星评委保留对一至三星级饭店评定结果的否决权。
(二)四星级饭店评定程序及时限
1.申请。由饭店自愿申请星级,向地区星评委递交申请材料。
2.推荐。地区星评委在一个月内完成饭店申请材料的审核,审核通过后,向省星评委递交推荐报告、饭店申请材料及地区星评委检查指导意见。
3.审查与公示。省星评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审查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
4.评定检查。公示期满后,省星评委委派二至三名省级星评员,以暗访形式检查,24小时内完成;通过暗访检查后,省星评办在一个月内委派星评检查员,以明查形式检查,检查工作在24-36小时内完成。
5.审核。检查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审核。
6.批复。经审核通过后,省星评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并向全国星评委申请办理星级标牌及证书。
(三)五星级饭店推荐程序及时限
1.申请。由饭店自愿申请星级,向地区星评委递交申请材料。
2.材料初审。地区星评委在一个月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初审,并向省星评委递交推荐报告及饭店申请材料。
3.推荐。省星评委收到推荐报告及材料后,在一个月内完成对申报饭店的星评工作指导,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饭店,以省星评委名义向全国星评委递交推荐报告。
注:五星级评定程序按照全国星评委规定执行,一至四星级饭店评定及复核具体规定详见《陕西省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及复核工作规程》
需提交资料:饭店申请材料包括:饭店星级申请报告、自查打分表、消防验收合格证(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饭店装修设计说明。
办理机构:陕西省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办理事项:负责向全国星评委推荐五星级饭店和组织实施陕西省四星级饭店的星级评定及复核工作,指导地区星评委开展一至三星级饭店的评定及复核工作。
收费标准:按国家星评委规定星级评定暂不收费;星评员在星评过程中的交通与食宿费用由受评饭店承担;星级标牌与证书由国家星评委免费发放。
办理地址:西安市长安北路15号陕西省旅游局302室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00-18:00
办理电话:029-85261911; 029-85261497